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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衛福部急轉彎,於 2/2 宣布原訂 3/1 上路的DRG將暫緩實施,交由下任政府決定,第一線醫師齊聲讚好。這個有關「健保如何給付住院病人的制度」最近引起大家的關心和探討,是一個好現象。


下面這篇 中國時報記者魏怡嘉的特稿 報導得很詳實。請大家先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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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布才短短5天,原訂3月1日上路的DRGs(住院診斷關聯群)支付制度就喊卡,然國內並非頭一遭實施DRGs,此次卻遭受強大的阻力,一方面因為這次上路的項目較過去多很多,另一方面,衛福部錯估局勢,在時值看守內閣又有新國會民意產生之際,執意實施爭議制度,才會引來新國會朝野立委的杯葛,醫界也就順勢阻擋,衛福部弄得自己灰頭土臉,DRGs也成了炮灰。

國內自2010年即開始實施DRGs,前二階段共實施401項,此次新增1262項,幅度之大遠超過前兩次總合。

根據健保署統計,DRGs的實施在414家醫院當中,有326家的給付是增加的,86家減少,2家沒有影響,換句話說,實施DRGs的大部分醫院反而是賺錢的,但為何這次擴大上路,卻反遭抗拒呢?

因為過去DRGs實施項目以外科手術為主,病患手術完住院復原天數較可以預期,問題較小,但這次新實施的項目,則多為內科項目,以肺炎為例,一個單純的肺炎可能併發其他重症,不僅增加照顧難度,住院天數也可能上升,最後醫院所花的醫療費用,可能高於DRGs包裹支付的金額,超過部分會被打8折,導致醫院賠錢。

DRGs付費方式框到醫院身上,醫院為了管理,就會轉框到醫師身上,最後形成醫師不得不挑病患的壓力,複雜病患變成人球,醫師承擔第一線責任,這就難怪這次出來發聲抗議的醫師多於醫院。

認真去看DRGs,不是沒有優點,為了不讓醫院衝量去吃健保,DRGs可以導向論質計酬,也就是依醫療品質給予給付。由於DRGs是住院包裹給付,醫院若將病患照顧得好,病患早一天出院,醫院所花費的醫療費用愈低,醫院就可以自這個包裹定額給付中賺到更多的錢,當然,在此同時,也可能產生病患尚未痊癒就被趕出院的弊端,這些都是健保署要去配套監測避免發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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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解釋一下什麼是 DRG(Diagnosis Related Group) 「診斷關聯群」:如前所說,DRG 是一種新的健保給付住院治療費用的方式,有別於傳統的Fee-for-Service(論工計酬)制度。


論工計酬的方式在商業或其他行業可以行得通,但不一定適用於醫療上。以上篇報導中提到的肺炎為例,很少有病人會到醫院跟醫生說:「大夫,我有右上葉細菌性肺炎,需要住院。」


這個病人或許有發燒而且全身無力等症狀,如果碰到一個聰明能幹的醫生,馬上診斷出他患了肺炎,對症下藥,效果良好,兩三天就出院了。萬一碰上個庸醫,看了半天不知是什麼毛病,不只抽血大小便檢查,而且超音波以及電腦掃描等,住院三天才發現是肺炎,又再住了一個禮拜才出院。


如果根據論工計酬的制度,健保給付給第一個醫生和醫院 「兩萬元」,而付給第二家醫院和醫生 「廿萬元」。這樣合理嗎?當然這是個極端的例子,但是點出了「完全論工計酬」用在醫療上之不可行。

 

1970年代美國醫學界開始研究這個問題,耶魯大學的學者提出了
這種 DRG制度,也就是「同病同酬」的給付方式。1980年代Medicare(老人與殘障醫療保險)開始實施DRG住院醫療給付制度。到現在已經做了好多次修正(見下圖),目前稱為「病症預付評估專案」( Inpatient 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 )。
其間經歷了激烈的討論,而且會繼續爭辯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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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民健保經費來自國民稅收和所繳保費,有責任提供國民一個有效率,有水準,可以安心而且能夠永續經營的保險制度。所以一定要有一個公平合理,同時又能促進醫療品質的給付制度。

 

不僅在美國,歐洲許多國家以及日本韓國也都採用類似DRG的制度。台灣從2010年也開始在較無爭議的醫療項目實施DRG制。

 

DRG並不只是一個給付制度,也可用來收集各個醫院的醫療資料,比較各種治療方式和結果,找出更有效的治療共識。

 

我覺得台灣健保勢必要實施DRG以及其他非以量計酬,而是以品質計酬的給付制度。目前的爭議是因為設計不全,配套不足,時間不對,沒有充分和基層醫療人員溝通,就匆促上路之故。


如果能藉著這個機會,大家更關心健保的種種問題,促進健保的改革,那就是全民之幸了。

Photo credits: ahima.org / Philadelphia-reflection.com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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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suM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