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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美國加州有一個訴訟的新聞引人注意。有位華裔女醫生和她的前夫為爭奪「冷凍胚胎」的處置權,告上了法庭。大家都很關注法官如何判決這個新科技引起的爭議。
 
 
這位女醫生現年46歲,五年前準備結婚時,發現她罹患了乳癌需要接受化療。為了怕化療影響到她的生殖能力,夫妻用自己的卵子和精子去做體外受精,而將胚胎冷凍起來。那知道不到兩年雙方不合離婚了。
 
 
他們沒有小孩,所以沒有孩子監護權的問題,但是這個冷凍的胚胎如何處理,卻是個大問題。這位女士想要這個孩子,想將胚胎植入自己或代母的子宮。這位先生卻不同意,他不想這個小孩將來回來叫爸爸,要求扶養教育費,所以訴之於法。
 
 
先生宣稱,根據當年儲藏冷凍胚胎時的簽約,如果離婚,胚胎將銷毀。但這位女士說,當時是儲藏公司的樣式簽約,而非他們兩人的約定,而她當時也沒注意到這項。她的年齡已不小,這是她唯一可以有自己小孩的機會。
 
 
雙方似乎都有道理,不知法庭的判決會如何?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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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冷凍卵」則是另一個故事。矽谷的三家頂尖科技公司:Apple,Google 和 Facebook 出絕招來留住女性員工,讓她們不用為了擔心錯過生育年齡而辭職。他們提供一個福利,出錢讓員工儲存冷凍「較年輕的卵子」,等將來準備好生孩子時,再以體外受精方式進行。
 
有人稱讚是個好福利,認為公司很為員工著想,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種另類的剝削行為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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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冷凍卵巢組織」又不同,一般用來保存病人的卵巢生育能力,在接受可能傷害及卵巢的治療前,取出部分卵巢組織。等病人治癒後再將卵巢組織殖回她的體內,希望病人可恢復生育能力,自然懷孕。到目前,大約有30位成年人經由這種方式,成功的生下寶寶。
 
 
小兒科方面比較有挑戰性,因為取出的卵巢組織尚未成熟,不知殖回病人體內後,是否會發展為成熟的卵巢。
 
 
比利時有個成功的小兒科病例。一個女孩在13歲時因為鐮狀細胞貧血,需要強度的治療,所以將部分卵巢組織取出。10年後殖回,自然懷孕生產。
 
 
最近芝加哥大學更進一步的挑戰,有個2歲的小女孩罹患腎臟癌,並且轉移到腦部。醫生取出她的未成熟卵巢的一部份,希望將來可以用到。上面是這位女孩在芝加哥的Lurie兒童醫院的照片。
 
photo credit:life news/ Lurie Children's Hospital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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